第1998章 放走苗人 (第1/2页)
孙山为何如此清楚蛇的价格,除了平日爱逛街写日记外,更重要是家里有个收山货的孙三叔。
虽然蛇是毒的,耐不住利润高,孙三叔见钱眼开,见到好东西肯定收上来从而赚差价。
看着几个装着蛇的笼子,怎么也有十几条,转身一卖,利润可观。
孙三叔不跟着前来,白白错过,可惜了。
老大爷一一交代里面有什么蛇,什么山货,杂七杂八的一大堆,看起来是存了好久,一次性出来卖的。
好巧不巧,就遇到孙山这一伙人了。
老大爷惶恐不安地说:“大人,我们真的只是出来卖山货的,不做别的。卖完山货就回去。平日里很少出来,一年也不出来几次。请大人饶了我们,放我们走吧。”
说完后,重重地跪在地上,重重地磕头。
其他苗人也一样,呜呜地哭起来,齐声跪地求饶,大声喊着:“大人,饶了我们吧,放我们回山吧。我们都是良苗,不是那种穷凶极恶的生苗,大人,我们只是来卖山货,遵纪守法,从不干坏事......”
求饶的声一层接着一层,在空荡荡的山间久久徘徊不散。
一声一声的哭喊声,听得人头眦欲裂,恨不得一巴掌拍晕。
得亏在场的大多数都深受过小肥妹哭声的毒荼,增加了忍耐力,才不动手打人。
已经跑回来的大胖胖这时候幽幽地说:“山哥,说自己是好人的,往往不是好人,山哥,这些苗人......”
眨巴眨巴地眼睛,好似在说:山哥,这些肯定不是好人,是杀还是刮?
孙山:.....
理也不理大胖胖,同时也有点头疼。
官府对付苗人,一般采取的方式是驱赶或者交给寨头,若是发生冲突,才会逮捕,若是发生命案,就斩首示众。
眼前这伙人,的确没做什么出格的事,只不过是越界私自下山。更重要是他们属于麻阳县管辖,就算处置,也得麻阳知县来。
说到麻阳县,不得不提所谓的“知心好友”沈知县。交给他,这群苗人恐怕没生路,言语之中看得出沈知县对蛮夷的厌恶。
杨捕头凑过来说:“大人,不如把他们放了。”
孙山挑了挑眉,问道:“为何?”
杨捕头低声说:“大人,收押不值得当。这群蛮夷,最刁蛮了,也爱闹事了。把他们抓了,牢房不安稳。”
虽然可以把他们不当人看,但闹起来也头疼。
继续说道:“抓了他们还要管吃管住,还有审查审问,麻烦之事接踵而来,还不如放了,当做没看到。”
不是想杀就能杀的,先要关押,接着审问,之后定案,报告上头,评估罪行,且有可能引起冲突,造成大麻烦。
官府一向坚持“少逮捕少报案”的原则,不给自己添麻烦。
杨捕头立即化身狗腿师爷以及狗腿心腹,站在孙山的角度。
贴心为孙山着想地提出意见:“大人,抓了他们,咱们得上报到辰州府,案子增多,大人的考核.....”
其实不用杨捕头说,孙山也懂。
多一事不如少一事,特别这种逮捕的苗人案件,会在履历上有浓重的一笔。
一般无事,非必要就可能有事,说不定将来给政敌留下一个话题从而创造另一个话题,引得落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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